關于公開選聘法律中介機構的公告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聘用中介機構暫行辦法》(南國資委〔2014〕3號)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擬選聘具有相關資質條件的法律中介機構為南寧市融達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不良貸款項目的訴訟、仲裁及執行等服務,協助公司追索、清收債權,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服務內容
(一)針對不良貸款項目提供訴訟或仲裁、財產保全、強制執行全過程的法律服務;
(二)針對不良貸款項目清收全過程提供相關的法律咨詢服務。
二、資格要求
(一)必須入選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中介機構備選庫;
(二)依法注冊成立,按規定參加年檢,具備提供相應法律服務的資質、能力,管理規范,無不良記錄;
(三)在金融、證券等法律服務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和較豐富的法律事務實踐經驗。
(四)具有一定的協調、溝通能力和社會關系。
三、工作步驟
(一)報名法律中介機構應按本公告要求編制報名材料,并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向南寧市融達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報名。
報名截止時間: 2020年1月9日下午18時。
報名地址:南寧市青秀區錦春路15號威寧大廈14樓。
(二)報名時間截止后,選聘人對報名法律中介機構進行資格審查,按規定確定3家綜合評價較好的中介機構,發出書面邀標函并提供擬委托清收不良貸款項目的基本情況,未入圍中介機構不再另行通知。
(三)入圍中介機構根據要求提交評審材料。
(四)選聘人組織召開評選會,對中介機構申報材料進行評分。
(五)選聘人與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協議。
四、中介機構報名須知
報名時應提交書面材料并加蓋公章,包括:
1.中介機構的基本情況;
2.中介機構在不良債權執行、保全等清收方面相關工作經驗;
3.單位資質證明及相關人員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其他
在此次選聘工作中如有疑問,請與南寧市融達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聯系,聯系方式:0771-5781095(何經理)。
南寧市融達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1月3日